来源:《北京日报》2016.3.5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是实现目标的途径,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关键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工程主要包括人大制度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制度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执政党建设五项子工程,其中法治政府建设处于关键地位。没有 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如果不实行法治,人大立法和执政党的决策就无法执行,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没有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如果不实行法治,行政权就可能干预司 法,公正司法就没有保障;没有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如果不实行法治,社会就难有发展空间,没有政府守法和政府诚信,不可能有全民守法和全民诚信,从而不可能 建设法治社会。十三五规划中贯穿的五大发展理念能否贯彻的关键也在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
法治政府建设面临五大困难
我国当前建设法治政府仍面临不小的挑战和困难,一是立法跟不上,许多重要的法律短时间内难于出台。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的理念跟不上,他们中一些人的内心仍然迷信权力,迷信人治,特别是在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问题时,往往把法律放在一旁,用赤祼祼的权力去施压,或“花钱买平安”。
三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给一些官员带来了焦躁情绪,他们为了保发展,保稳定,往往急功近利地招商引资、搞“土地财政”、盲目上项目等,全然不顾及法律规定。
四是司法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的步伐跟不上,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还不足以对抗某些行政权的专横,一些法院对于行政机关的违法、滥权、侵权,尚不敢理直气壮地判其败诉。
五是人大的监督和舆论监督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例如,各级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质询制度很少启动,许多地方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多少年也难得对本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进行一次质询,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基本感受不到人大的压力。
法治政府建设有四个着力点
建设法治政府着力点应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立法,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特别是行政程序法、政务公开法、规范行政征收、征用、裁决、确认、收费、给付以及互 联互通、政务信息共享的法律、有关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必须抓紧制定;二是执法,狭义的法治政府建设即主要解决执法问题,在这方面,应扎扎实实落实《纲 要》确定的7项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三是司法,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司法监督和保障的问题。这方面特别需要通过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加大法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 性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四是党的领导,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解决党依法执政的问题,这是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着力点。
反腐败必须法治化制度化
建设法治国家,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的话,那司法就是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在推进司法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 特别是在排除公权力干预司法,保障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取得了明显 的进步。但是,司法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的任务现在仍然任重道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总工程中,反腐败制度建设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子工程。反腐败必须法治化、制度化,否则,它就不能纳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