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8日下午三点半,由北京大学“杨春洗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资助,beat365官方网站、清华大学beat365官方网站、中国人民大学beat365官方网站、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beat365官方网站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五校联袂主办的“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系列活动特别演讲,在beat365官方网站凯原楼307会议室隆重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安全、风险与刑法”,由芬兰赫尔辛基大学beat365官方网站院长/芬兰著名刑法学家Kimmo Nuotio教授主讲。论坛由beat365官方网站陈兴良教授主持并评论,由beat365官方网站江溯副教授翻译,beat365官方网站王磊教授出席了此次论坛。
Nuotio教授长期关注安全、风险与刑法的关系问题,他分别从以下几个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首先,Nuotio教授谈到了风险社会理论的产生背景。风险社会理论发端于社会学而非法学领域,并逐渐引起了人们对法律的反思。贝克与其他社会学家的理论共同点在于都认为现代化阶段充满了大量新型的风险。随着风险理论的发展,社会学家们更加关注工业化的消极方面,在考虑分配财富的同时,也在探讨风险分配给了哪些人。Nuotio教授同时表示贝克的理论可能更多的是理论的推演,而风险社会可能已经存在很长的时间。第二,Nuotio教授从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安全观、风险观、法律观变化的角度做了探讨。Nuotio教授通过侵权法历史中关于开行火车随之带来环境污染的案例生动说明了随着技术的发展,人们在受益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人们在观念上以及法律上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三,Nuotio教授从刑法安全观的历史演变的角度探讨了刑法理论在不同阶段上的差异。教授谈到,费尔巴哈时代的古典刑法以康德哲学为基础,认为刑法的本质在于保障人们的自由,反对刑法过多干涉国民自由。李斯特时代的刑法虽然也强调个人自由,但他所属的刑事社会学派也十分强调刑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由此李斯特提出了其在刑事政策上的立场并倡导确立保安措施。以后所有的刑事法理论均试图在自由保障与保护社会之间寻找平衡,在新型风险不断增加的现代社会也不例外。第四,Nuotio教授从犯罪本身的现代化的角度探讨了刑法的应对措施。Nuotio教授指出,随着有组织犯罪的发展,刑法规制面的扩大,刑法不仅要做出有效反应,而且也有必要坚持古典刑法的立场按照归责原则进行个人归责。第五,Nuotio教授谈到风险社会的理论着眼点其实是未来而非过去,然而刑法理论是针对过去的已然发生的犯罪行为,刑法其实并不直接和未来相关,这对我们观察风险与刑法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随后,陈兴良教授对Nuotio教授的演讲作了精彩评论。陈教授认为Nuotio教授的演讲富有启发性,并介绍了国内关于风险刑法理论的发展情况。陈教授指出,从2007年以来我国学者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前期为介绍和信奉阶段,并建立了风险刑法的理论体系;后期为反思和质疑阶段,出现了否定性的论断。陈教授表示,理清风险社会理论与刑法理论之间的关系的焦点问题就在于刑法中所规制的风险与贝克教授所讲的风险是否具有一致性。陈教授否认这种一致性,因为贝克所讲的风险其实是后工业社会的风险,即技术风险,然而此种风险具有不可预知性、整体性、弥散性,因而刑法根本无法介入,也不能进行防范。因此,建立在宽泛性理解贝克的风险概念基础上的风险刑法理论其实具有虚幻性。Nuotio教授回应道,刑法不可能在控制风险方面完全是无能为力的,例如交通风险的防范等情况,因此刑法在控制风险中还是担当着重要角色,当然刑法控制社会风险需要受到刑法中最后手段原则的约束。
其后,王磊教授联系中国当下的法律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独到见解,王教授指出,风险社会理论与宪法、行政法、人权法等密切相关,技术的发展随之促进法律的发展,如对于网络言论的合法性界限的界定问题,便凸显了言论自由保障与网络安全之间的矛盾。王磊教授还向Nuotio教授请教了芬兰法律中的相关规定,Nuotio教授给予了简要回应。在最后,Nuotio教授回答了同学的一些疑问,演讲在热烈而又愉快的学术氛围中圆满结束。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每月举办一次,是由北京大学“杨春洗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资助,beat365官方网站、清华大学beat365官方网站、中国人民大学beat365官方网站、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beat365官方网站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联合举办。除此以外,“当代刑法思潮论坛”还不定期地举办特别论坛,是旨在展现当代刑法学术前沿基本立场、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专题性、系列性、学术性论坛。
(文/李彦磊)